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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年度“圆梦明星”的意见及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1/6 16:26:11 来源:政教处 作者:政教处  点击 4291 次

    为使我校校训“有梦想,做主人”的深刻内涵得到全面阐释和贯彻落实,使我校学生都能心存美好梦想,树立远大目标,唤醒自觉自主,走向自立自强,我校将开展年度“圆梦明星”、“主人金星”评选活动。希望各年级、各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希望同学们充分准备,积极参与,力争通过评选“圆梦明星”、“主人金星”的活动使自己各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有关文件公布如下: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文件
                         
校行字[2014] 1号


关于评选年度“圆梦明星”的意见及实施方案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圆梦想,人生皆精彩。为让我校学生在青少年儿童时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心存美好梦想,并向着目标不断努力,成为一个有思想、有追求的人,有规划力和执行力的人,引导每一位同学都成为在梦想引领下的脚踏实地的执着圆梦人。学校决定从今年起,每年面向全校学生评选表彰学校年度“圆梦明星”10人,学校提名奖、学段提名奖若干。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6日——1月20日,学生在家长和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自己的梦想目标,梦想计划,制定梦想措施并写出计划书,填好自荐表,由班主任保存。
    (二)班级初选阶段:7月初,班级提名,学生写出梦想计划实施报告书。班主任根据学生自荐表和梦想计划实施过程报告书及学生平时课内外表现情况,组织本班学生进行评价和民主选举,完成班级提名,将结果上交各学部。
    (三)学校评选阶段:
    1、11月上旬,小学、初、高中各学部组成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各两名以上)为成员的提名委员会,对班级提名的学生进行核查、评价和民主推荐完成年级提名,将提名委员会人员名单和“圆梦明星”提名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自荐表和梦想计划实施过程报告书)上报学校。
    2、11月上旬,学校将在网站、校报特刊上登载“圆梦明星”提名学生的事迹,11月中旬,全体学生以无记名投票在网络上进行评选(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公示阶段:12月上旬
    (五)表彰阶段:12月下旬进行全校表彰。
    三、实施要求:
    1.各班主任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充分宣传,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选,注重过程效果,一旦发现随意指定,取消该班学生参评资格。
    2.按要求评选,一律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报,按时上交学生材料。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多鼓励,做好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力争做到人人有梦想,有目标,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体验快乐,取得显著进步,提高个人素养。
  
  
    附: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圆梦明星”自荐表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
2014年1月6日

2014年度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圆梦明星”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梦想

目标

 

圆梦

计划

 

圆梦

措施

 

圆梦

成果

 

圆梦

故事

 

 

 

 

 

 

 

 

 

 

 

 

班级

推荐

理由

 

年级

推荐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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