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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年度“主人金星”的意见及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4/1/6 16:36:41 来源:政教处 作者:政教处  点击 5150 次

 为使我校校训“有梦想,做主人”的深刻内涵得到全面阐释和贯彻落实,使我校学生都能心存美好梦想,树立远大目标,唤醒自觉自主,走向自立自强,我校将开展年度“圆梦明星”、“主人金星”评选活动。希望各年级、各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希望同学们充分准备,积极参与,力争通过评选“圆梦明星”、“主人金星”的活动使自己各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现将有关文件公布如下: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文件
                         
校行字[2014] 2号

关于评选年度“主人金星”的意见及实施方案

    为彰显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为唤醒学生在成长中的自觉和自主,进而让学生走向自立自强,成为自己的主人,即成为生活的主人,学习的主人,命运的主人;成为集体的主人,即成为家庭、班集体的主人,成为社会、国家、民族、人类的主人。学校从今年起,每年面向全校学生评选表彰年度“主人金星”10人,“主人银星”、“主人铜星”若干。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聊城市外国语学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6日——1月20  日,学生在家长和班主任的指导下确定走向自立自强,做主人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具体措施,写出行动计划书,填好自荐表。
    (二)班级初选阶段:7月初,班级提名,学生写出“做主人”计划实施报告书。班主任根据学生自荐表和“做主人”计划实施过程报告书及学生平时课内外表现情况,组织本班学生进行评价和民主选举,完成班级提名,将结果上交各学部。

    (三)学校评选阶段:
    1、11月上旬,小学、初、高中各学部组成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各两名以上)为成员的提名委员会,对班级提名的学生进行核查、评价和民主推荐完成年级提名,将提名委员会人员名单和“主人金星”提名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自荐表和“做主人”计划实施过程报告书)上报学校。
    2、11月上旬,学校将在网站、校报特刊上登载“主人金星”提名学生的事迹,11月中旬,全体学生以无记名投票在网络上进行评选(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公示阶段:12月上旬
    (五)表彰阶段:12月下旬进行全校表彰。
    三、实施要求:
    1.各班主任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充分宣传,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选,注重过程效果,一旦发现随意指定,取消该班学生参评资格。
    2.按要求评选,一律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报,按时上交学生材料。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多鼓励,做好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力争使每名同学都能成为自己的主人、集体的主人、社会与国家的主人,并在做主人过程中体会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从而提高学习与生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聊城市外国语学校“主人金星”自荐表
  
  

 

聊城市外国语学校
2014年1月6日

2014年度聊城市外国语学校“主人金星”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班级

推荐

理由

 

年级

推荐

理由

 

注:主要事迹突出一个最多三个方面,低年级主要侧重做生活、学习、家庭、班级主人的事迹,高年级可延伸至做人生命运、国家、民族、社会、人类等高层理性层面主人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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